分別財產制跟你想像的不一樣

阿財:阿嬌說她會證明她是愛我的人,所以會跟我辦理分別財產制喔!
丁律師: 恭喜你這次真的找到真愛了!
阿財:對啊!跟其他人說都沒人信。跟你說,阿嬌真的超替我著想,還會幫我理財,她建議我把錢全部都拿去買保險就好,都不用給她。
丁律師:受益人?
阿財:阿嬌說不用寫她,空白就好
丁律師:???
阿財:不跟你說了啦,她還幫我安排好多活動,等等我要去徒手攀岩跟自由潛水了,掰
丁律師:修~但~幾~類……..
 
上次提到了夫妻財產制的介紹
以下就分別財產制的重點跟大家說明:
 
1. 什麼是分別財產制?
不管財產是在婚前取得還是在婚後取得,登記在誰的名下就是誰的,就算是將來離婚也無法跟對方要求財產分配。
 
這樣的制度是比較適合阿財這種比較會賺錢的人,可以在離婚的時候將金錢上的損失降到最低。
 
2. 要如何變成分別財產制?
雙方需要用紙本約定好變動財產制為分別財產制,同時到法院辦理登記。
 
這邊要特別說明,就算不去法院登記,這個合約還是有效的喔!登記是讓夫妻以外的其他人也受到這個法律效果的約束而已。
 
3. 對方如果不同意變更為分別財產制怎麼辦?
法律有特別規定有幾種特殊的狀況,就算對方不同意,只要透過法院也能強制變成剩餘財產分配。
(1) 依法該給生活費但是卻沒給。
(2) 其中一方的財產已經無法負擔自己債務時,或是夫妻的財產總和已經無法負擔總債務的時候。
(3) 依法應該要對方同意才能處分的財產,但是對方沒有理由而故意不配合。
(4) 對於共同財產有管理權,但是管得很爛,經過要求改善卻還是一樣爛。
(5) 一方開始在脫產,想要讓對方在離婚的時候分不到錢。
(6) 雙方無法再一起生活,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。
(7) 其他你能夠想到的重大理由,只要你能夠說服法官分別財產制比較符合公平正義。
 
你只要能夠向法院證明上面的這幾種狀況確實存在,就算對方不同意,法院都還是有可能同意改成分別財產制,最常見的狀況就是利用分居六個月作為原因向法院提出。
 
4. 一定要在婚姻的一開始就直接約定財產制嗎?
婚姻中隨時都能夠改變財產制,當然能夠在結婚一開始就同時約定會最簡單。
 
實務上很常有已經分居超過六個月的夫妻,利用對方的婚後財產累積的比較多,就提出分別財產制的訴訟再提出剩餘財產分配來逼迫對方分錢,甚至進一步跟對方談離婚的條件(像是孩子的監護權或是要求幫孩子改姓)。這種作法常常會讓累積比較多錢的對方感到非常頭痛,進而在談判上取得比較有利自己的談判高度。
 
補充說明阿財保單的受益人如果沒有特別填寫,那就是代表受益人就是法定繼承人,配偶就是法定繼承人,所以阿財出門最好都不要跌倒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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